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聚力攻坚教育评价改革的做法经验。

二、有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教育综合改革包含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管理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评价改革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五大主体,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四类评价方式以及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等。

(二)案例撰写要求。

1.要突出真实性。做法与经验应当来自学校工作实践一线,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事例详实,严禁虚构和杜撰。

2.要突出创新性。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

3.要突出实效性。重点突出具体做法,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方法可行,保障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认同。

4.要突出典型性。案例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案例选题要求。需结合但不限于选题指引(附件1)进行申报。标题自拟,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字表述简明易懂、清晰准确,避免穿靴戴帽和过于学术化、概念化,非必要不配图表,确需图表辅助的,不得超过3张。具体写作格式可参考示例(附件3)。

(四)报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立足部门单位职责,结合主要开展的工作进行申报。请于2023113日前将案例申报表(附件2)、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发展规划科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武兆强,联系电话:89628757

电子邮箱:zyyfgk8757@163.com

 

附件:1.案例选题指引

2.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

3.典型案例示例

 

 

发展规划处(医院管理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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