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编制组:
科学编制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关系到学校未来五年事业发展方向,关系到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各专项规划的科学编制是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的基础,各专项规划编制组要认真总结学校“十三五”期间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客观分析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主动对标对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划好“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召开“十四五”专项规划论证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论证会时间定于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十四五”专项规划论证会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各专项规划责任单位负责人与执笔人、相关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1.汇报。各专项规划第一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顺序,以PPT方式汇报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论证。校领导、其他与会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专项规划编制组于10月30日前将汇报用规划文本(word版)和PPT发送至发展规划科邮箱:zyyfgk8757@163.com。各组自行打印规划文本,现场发给参会人员。
2.论证会后,各组参会人员在认真审阅各专项规划文本的基础上,填写《“十四五”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征求表》(附件2),于11月8日前发送至发展规划科邮箱。
3.各专项规划编制组要结合校领导、与会人员论证会现场及《“十四五”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征求表》所提意见建议对专项规划予以修改完善。请于11月20日前将修改完善稿(word版)发送至发展规划科邮箱。
联系人:武兆强
联系电话:89628757
附件:1.“十四五”专项规划论证会日程安排表
2.“十四五”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征求表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