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22〕13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数据填报,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1.本次统计范围包括主校区、分校区、科研机构、附属医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实施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按照分工(详见附件1)完成数据的采集、汇总、录入和校验工作。
2.对于需要相关部门协作填写的表格,由协作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学校统计工作从教育部网上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校验,今年将给各部门分配系统账号,各部门在授权账号完成数据录入和校验工作。由于系统开放时间较晚,因此各部门须先进行线下填报,待发展规划处审核后再从系统录入。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工作进程 |
任务安排 |
动员部署阶段 (10月17日前) |
(1)完成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 (2)各部门确定数据统计人员,并将统计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zyybg8962@126.com,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28。同时加入QQ群:543032813。 |
数据准备阶段 (10月25日前) |
(3)10月21日前,各部门根据系统填报模板(附件3),做好数据的线下整理、填报工作,并发送到邮箱zyybg8962@126.com。 (4)10月25日前,发展规划处(医院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线下审核,各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报送行政楼228。 |
数据填报阶段 (10月28日前) |
(5)相关部门在系统内完成数据录入(请务必不要一键导入)和校验工作。 |
数据汇总及审查阶段 (11月3日前) |
(6)发展规划处将所有数据汇总进行逻辑校验、经验校验,对逻辑校验不通过的数据返回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修改;对经验校验不通过的数据返回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提交相关说明。 |
数据会审及上报 (11月6日前) |
(7)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数据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各类项目的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部门负责人对数据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统计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务必保存好基础数据,提交汇总数据时应同时报送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底册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报送,一份各部门留存备查。)
(三)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4),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四)报表内各项数据均涉及长清校区、千佛山校区、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和国际医学中心校区,各部门填报时务必要认真核实,所填报内容要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将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进行核查,届时将随机抽取高校进行入校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工作流程、基础台账及校园软硬件环境等,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对往年填报工作的资料进行整理备查。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在11~12月份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处(医院管理处)综合信息科,办公地点:行政楼228室。
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89628755
联系邮箱:zyybg8962@126.com
附件1:《2022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2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信
息登记表
附件3:系统导出填报模板
附件4:《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
发展规划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