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布置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数据填报,现通知如下:

一、填报部门及任务分工

填报涉及部门: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青岛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

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2019年10月15日)

学校召开分管校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具体布置报表填报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强调工作纪律。

(二)数据填报(2019年10月15日-10月23日)

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填报相应表格。

(三)数据汇总及审查(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

1.各相关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填报数据,数据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初审,对不合格的数据返回进行核实修改。

2.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所有数据汇总进行逻辑校验,对校验不通过的数据返回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修改。

(四)数据会审及上报(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过初审的数据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由校长签字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部门负责人对数据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统计表填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各部门应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具体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务必保存好基础数据,提交汇总数据时应同时报送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底册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报送,一份各部门留存备查。)请于10月16日前将负责具体填报工作的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三)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9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指标解释》(见附件3),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时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19年9月1日。(注:学生数统计时点可推迟到本年度数据上报时间)

(四)报表内各项数据均为经十路校区、长清校区和青岛中医药科学院三校区之和,各部门填报时务必要认真核实,所填报内容要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五)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今年10-11月份将对我省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届时将随机抽取高校进行入校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工作流程、基础台账及校园软硬件环境等,文字材料时间包括2017-2019年。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对往年填报工作的资料进行整理备查。

(六)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228室。

联系人:陈萌,联系电话: 89628755

联系邮箱:sdzyyfgc@163.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9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填报模板

附件3:《2019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指标解释

附件4:《2019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信息登记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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